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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是个难得的晴夜。
身后中厅传来打牌九的欢笑声,乍一听倒真像其乐融融的一大家子人,我听得心烦,推着薄翊川走快了些,进到花园里,终于是清净了。
可这一清净下来,单独面对薄翊川,又是大好月色,我不禁有点心乱,低头看着他的后脑勺,克制了半天,还是没忍住开口和他搭话:“大少,刚才我见你都吃什么东西,你饿不饿啊?”
“饿。”他答。
“那要不要叫兰姆姨去东苑给你弄点吃的呀?”我说着就想起兰姆姨做的椰子糕的味道,忍不住咽了下口水。如果能借薄翊川的口,让她做点椰糖碗仔糕给我吃,那真是再好不过。
“不要。”
啊?我一愣,心里一阵失落。
“我想出去吃。”
“出去?这么晚?”我看了看表,已经十点了。
“唐人街有夜市。”薄翊川侧过头,“我想吃万和胜。”
万和胜是整个翡兰最正宗的娘惹菜,也是唐人街我最爱的一家馆,当年央求薄翊川带我去吃过。我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,没忍住,脱口而出:“那大少,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啊?我也.....没吃东西。”
把薄翊川推出蓝园大门,坐上了他的路易十五世越野车,我还有点不可置信,薄翊川居然会答应带我一个刚进到东苑,跟他还不算熟的“家仆”去唐人街吃夜宵。我往头侧的车窗瞥了眼,玻璃反光映出坐在我身旁的薄翊川,他也正朝着另一边车窗的方向看,不同的只是他在看窗外的风景,而我则在偷看他。
“川哥,这么晚去万和胜啊?”前边的司机扭过头笑着问。他明显不是薄家的家仆,而是个军人,是婆罗本地人,皮肤黝黑,浓眉大眼,剃着板寸,肩背肌肉结实有型,看着最多二十五六。
“恩,麻烦你跑一趟。”
“哪的话,不管在军区里还是军区外,您都是我的长官,您随便指挥。”司机朝薄翊川敬了个军礼,挠了挠头,露出两颗小虎牙,目光挪到我身上,“这位是?”
“我是大少苑里的仆人。”我友善地朝他笑,“您怎么称呼?”
“叫我叻沙就行,就是可以吃的那个Laksa。”他比划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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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Laksa,我爱食!”我被他逗乐,这名字好记又有趣。
“是吧,我也爱吃!据说就是因为我爸妈都爱吃,才在卖Laksa的店里相遇,后来才会恋爱结婚,生下了我,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个名,”叻沙回身开车,不时回头跟我搭话,一脸兴奋,“你知道吗,就是唐人街那家居家味,你去过没有?”
“去过去过,当然去过。”我连连点头,口水直冒,“那家的芋头角也顶好吃,还有那个......”
“爱玉冰。”我和叻沙几乎异口同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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