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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又端了两个沙匪的老窝。

总之,随便捡起点新鲜事,都能当盘下酒菜。

竹竿儿似的店伙计手端三尺长的托盘,上面放着七八个粗陶大碗,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羊骨头,泥鳅似的穿行在拥挤的人堆中,一边将碗稳稳放下,一边堆起笑脸凑热闹:

“那女侠真如传说中那般厉害?沙匪都能杀得?啧,我怎么不信呢。”

喝红脸的商贾打出个酒嗝,满嘴羊膻味:“你爱信不信你!我可是听说了,那女子的身手不是野路子出来的,一招一式都是经过高手调教,若非武林正派,便是豪门贵族,家底薄的哪里能练得出来?”

伙计笑道:“那我就更不信了,贵族小姐放着金贵日子不过,跑到咱这鬼地方受罪?我看还是传言有水分,除非她能跑到我面前来,x那我便信了——”

“砰!”一声巨响,客栈厚重的木门被一脚踹开,风沙裹挟着刺骨的寒气汹涌灌入,残阳将地面的影子拉得极长,通红一片霞光里,只见来者独身一人,遍体风沙。

鼎沸的人声被瞬间掐断,齐刷刷的目光投向门口。

来者一身粗布麻衣,早已被风沙磨得辨不出原本颜色,脸上裹着厚实的防风布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

那是一双琥珀色的杏眸,漂亮得惊人,与这粗野的客栈格格不入,只是杏眸本该天生灵动,这一双却如淬着寒冰一般,沉着深深的戾气,让所有妄图生出不轨之心的人都缩回了尾巴。

伙计呆愣了小半天,才慌忙迎上去道:“客官吃饭还是住店?”

崔楹未着急回答,而是先从怀中掏出一张画像,展开举在伙计面前,长久未饮水的喉咙极其嘶哑:“见没见过这人?”

画像有些旧了,纸张泛黄,边缘磨损,但纸上的少年却眉眼飞扬,意气风发,千里挑一的好相貌。

伙计凑上前仔细看了看,摇了摇头:“这位爷长成这样,若是见过,我定会想起来的。” w?a?n?g?址?发?布?页?ī????ù?????n?②????Ⅱ???.???o??

意料之中的答案。

崔楹的眼神没有波动,出来半年,她早已习惯一次次的失望,从一开始的崩溃绝望,到如今的心如止水,即便心口仍然传来疼痛,她也只是极轻微地吸了口气,而后将画像收回怀中。

“吃饭。”她道。

伙计连忙应声:“哎好好,您跟我这边来。”

伙计引着崔楹,挤过几十张坐满人的大桌,来到大堂最里侧一个角落,只有一张小方桌,旁边堆着些杂物,相比之下算是清净。

“您就坐这儿吧。”伙计用袖子擦了擦油腻的桌面。

“多谢。”崔楹坐下,将随身的行囊放在脚边。

伙计克制不住好奇心,压低声音问:“姑娘一个人来这不毛之地找人,可是与画像上那位有仇?”

“有仇。”崔楹道。

“什么仇啊?”伙计下意识追问。

“他杀了我男人。”

伙计不敢吭声了。

崔楹在大漠中迷路三天未进水米,此时闻到油荤便想吐,便只要了一碗素面,并一碟粗硬的烙饼。

饭上齐,崔楹扒下蒙脸布,大口地往嘴里扒送,声音比周围糙汉啃羊肉的声音还大,不禁引起注目。

可崔楹便跟感受不到那些目光一般,自顾自大口吃饭,吃完将嘴一抹,问伙计:“可有纸笔?”

伙计愣了一下:“有倒是有,您做何使用?”

“写家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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