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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搞火锅吃吃!”

“……”

“对头,搞火锅!”

余四身边的兔子被带走了,整整两年,他的脚第一次下车,第一次沾地,为了那只兔子。

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没有打死他,只是把他绑在树上,让他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兔子被剥皮,那只兔子在一片血淋淋的稻草上拼死挣扎,四腿乱蹬,好看的双耳被揪起来,挂到铁钩上,大刀落下去,兔子粉身碎骨,陪葬的还有余四的人性。

他被强按着吃了一口兔子肉,天旋地转间,他的形神俱变。他被卖到云南后,有了一个新的名字,自己不用到处逃窜,但是必须听话,不准反抗,余成江是个喜欢暴力的男人,他被打得不轻,但好在不缺他衣食穿用,望子成龙的荒谬心情来了余成江就会逼他上学。在余成江不在的时候余四就会放松自己,让自己玩一玩,痛到一种极致就会翻转成愉悦,他的感知开始欺骗他,那晚上的腥风血雨慢慢出七色彩虹。

于是,黑白颠倒,苦乐翻转。

余四想复刻那个男人的手法,再看一次挣扎的兔子。

一开始找不到兔子,就用鸡、鸭、鹅这些东西来代替,后来他开始偷兔棚里的兔子,可是那些兔子太乖了,太温顺,不像他曾经深深喜欢的那只,会反抗,会四腿乱蹬。

他意淫当年,怀缅兔子。

看到孟愁眠出现那天,他差点忍不住冲上去。

他不知道怎么描述那种感觉,那只兔子给他的感觉,多年后,他又在孟愁眠身上找到了。

缓缓理智过后,他开始偷窥,跟踪,想象。

孟愁眠不像他曾经想象中的温顺,相反,这是一个长相可爱却很有脾气的人。上次他送给孟愁眠那只带血的剥皮兔子被孟愁眠挖了个坑埋掉了,余四看见孟愁眠在埋那只兔子的时候吐了。

不仅如此,孟愁眠吐完还红了眼睛,难受得捶胸顿足——正是他余四想看到的,折磨比杀死更具美感。

现在的黑夜,余四抱着孟愁眠的白色衬衫久久不放手。

……

徐扶头第二天一早就要出远门,孟愁眠还得回学校上课。

两个人收拾好东西后站在院子里好一会儿都没说话。

“愁眠,”徐扶头打破沉默,“我得走了。”

“那个……审批如果能顺利申请下来的话我四天后就能回来,要是不顺利可能要一个星期呢。”徐扶头有些无奈,“中间要是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。”

“嗯。”孟愁眠应声,徐扶头今天穿了件黑色外套,连衣帽子有一截别进了脖子,孟愁眠知道他哥因为修理厂的事情正处在一种心神不宁的状态,他在徐扶头要出门的时候忍不住把人叫住了——“哥!”

他把书放下,快步走过去,徐扶头以为这个人要抱一抱什么的,自己伸了手,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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