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厉梨只好先过掉她的部分。
不久后轮到丁玲,她汇报清晰,提供了背景信息和后续执行细节,厉梨追问了几个问题,丁玲也逐一耐心回答。
“到我了是伐?”Sam翘着二郎腿,“其他零零碎碎的么就不说了,主要是那个Dayity新品,MKT准备的宣传话术么,我觉得涉及功能性宣称。”
厉梨熟悉广告法,很快反应过来:“什么样的功能性?”
Sam逡巡会议室一圈,“具体么就不讲了,这里无关人员太多,人家要保密的。”
“那之后我们单独开小会说。”厉梨顿了顿,出于对MKT——尤其是温慕林那个急急国王的尿性——的考量,他多嘴追问了一句,“MKT现在是什么态度呢?坚持要用,还是说只是咨询你可不可以用?”
“态度么……”Sam忽然一拍手,激动起来,“哦哟,侬讲他们什么态度!他们又没讲死一定要用,但是物料已经提交系统了呀,个么味道就两样了。就算我这边审核通过了,他们后面用不用还是两说,将我一军呀!”
Sam摇摇头,“MKT新来的那个小朋友,精得不得了。”
小朋友?谁啊?
“比你么,灵活得多了。”
?谁?为什么要拿他和我比??
“就是那个Aaron嘛,亲自打电话跟我‘沟通’这件事。哦哟,话讲得是蛮漂亮的,实际上不就是把压力甩到我这个老头子身上嘛?这个人坏得很!”
厉梨很努力地保持礼貌微笑。
但是……怎么又双叒叕是这个温慕林?!!
不是,说他就算了,干嘛要说一句他比我灵活?他比我灵活吗?跟傻逼放在一起比较,还不如直接骂我,谢谢。
“这个人坏得很”这句话倒说得舒心一点。
厉梨压着脾气,就事论事道:“Deaayi第一次做线下店,我们没有经验,总部或者其他BU有没有规定可以参考?”
“别的BU么另说,但我们是在预申请时驳回,还是先审核通过再持续监控,之前跟MKT吵了好几次定下来了个规矩。虽然台面上不讲,但大家心里都有数的呀。”Sam眼珠转来转去,终于转到他身上,“侬不晓得啊?”
厉梨一怔。他也负责POSM审核,照理来说他应该懂。
见他不讲话,Sam又说:“就是上个月的事情,讲起来,本来跟法务部不搭界的,是Martin跟MKT吵完以后定下来的规矩。后来Martin觉着保不齐后手也会碰到法务,就去跟Nancy打过招呼了。”Sam眼珠又转一圈,“Nancy没跟你讲?”
第三个“不懂”。
若是法条、法规,任何写在纸面上的东西,厉梨不说百分百记忆,但绝对能在理解的基础上复诵。
他一向不擅长的,确实是对某些隐藏性信息的挖掘,而这样的挖掘往往需要进行人际交往。我请你吃个午饭,喝杯咖啡,闲聊一下么,信息交换就达成了。
但厉梨从来没有做过。
他的第一份工作是IPO,这个工种追求对文件的百分百精确,沟通不用太热络也足够。第一份工作塑造了他对职场的认知——法律工作者最重要的是做好paper work。
后来他加入金成律所做授薪。这确实和IPO不同,和当事人打交道本就已经让他够心累,最关键是和老板的沟通,以及应对团队里各种背锅甩锅的事情。
所以厉梨才想要快点独立,却没想到独立以后遇到滑铁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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