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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王佑的建议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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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氏八卦完,陪王老太太聊了一会,这才离开静心堂。

此时冯氏才想起女儿,得知女儿在王佑院里,直接过来把人给带走了。

许久未见女儿,冯氏对女儿很是想念。

加上见到华兰知书达礼,落落大方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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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氏也生出要把女儿培养成华兰那样。

冯氏刚带沐姐儿离开,小满就来了。

「公子,小的已经打听清楚了。」小满躬身道。

「去书房说。」

王佑带着小满来到书房,坐下道:「说吧。」

「黎员外年后身子抱恙,迟迟未好。前几日突然传出黎员外昏迷不醒,黎大公子便告假在家侍奉黎员外。

意外得知黎员外之所以昏迷不醒,是因为黎夫人与家中下人通奸,被黎员外撞见。

黎员外气的吐血昏迷,黎夫人担心事情败露,还在黎员外的药中下毒,毒死了黎员外。

黎大公子得知真相,愤怒之下杀死了黎夫人,接着便去官府投案自首了。」小满说道。

王佑听完,沉吟片刻道:「外面都怎麽议论此事?」

「大多数人都言黎大公子杀害继母,乃是十恶不赦之大罪,应当斩首示众。

可有许多受过黎家恩惠的百姓前去衙门为黎大公子求情。

此事目前争论不休,官府那边也迟迟没有回应,并无定论。」小满说道。

「我知道了。」

王佑点了点头,把小满打发了下去。

这个案子和他看唐朝杜佑编撰的《通典》中记录西汉防年杀母案有些类似。

西汉景帝时期,有个叫防年的人,其继母和父亲闹矛盾,一气之下杀死了丈夫。

防年赶到后,杀了继母,为父报仇。

官府对其以『大逆罪』论处,判了死刑。

古代死刑也是要上报中央朝廷,由负责刑律的最高部门覆核。

因为是子杀母,事情闹得非常大。

汉景帝也听说了这件事,觉得如此处置有些不妥,却又犹豫不决。

当时的太子刘彻得知此事,认为继母非生母,在其继母杀死父亲时,就已经算是断绝了母子关系。

防年杀母,不应以大逆论处,应当以正常杀人来处理。

最后汉景帝采纳了刘彻的意见,只以杀人罪论处,考虑到是为父报仇,情有可原,判了流放。

虽然大宋没有这方面的相关律法,但既然前面朝代有类似的事情,也可以依照采用。

按说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,为了平息风波,早该给出定论了。

即便无法可依,地方官府可以做出类似的判决,公之于众,平息舆论,然后上报刑部批覆。

可官府那边迟迟没有说法,就说明对于如何处理此事并没有做出决断。

这其实也很好理解,王佑前世记忆中,明朝时期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。

当时判的便是斩立决,上报刑部覆核时,负责此事的官员认为如此处理有所不当。

经过刑部一众官员多次商议,最后做出了和防年杀母案类似的判决。

之所以前朝有类似的案子,没有直接借鉴,是因为历朝历代对于孝道都十分重视。

若是判的轻了,舆论太大,但即便是寻常杀人案,判处死刑也没有问题。

因此判处死刑是最好的选择,若是要法外开恩,谁知道上面的官员怎麽想?

毕竟自古以来,都没有哪个朝代,在这方面有明确的律法。

汉景帝轻判防年,也未曾在汉律中增加类似的律法。

王佑猜测,若不是黎员外行善积德,许多人去衙门为黎家大郎求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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