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8章 最後一位旗人(1 / 2)
李青云停下脚步。
他没有理会那个狼狈逃窜的西装男,目光只是饶有兴致地,落在那位追打人的老头身上。
雾气很浓,鬼市里的人影都显得模糊。
但那个老头,却异常清晰。
他衣衫褴褛,那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上,打着好几个颜色不一的补丁,脚上的黑布鞋,鞋面已经磨破,露出了里面的棉絮。
可他挥舞着那根鸡毛掸子的动作,却不见丝毫的狼狈。
手腕翻转,腰背挺直,每一下都带着风声,竟有一种老帅在沙场上,指点江山的架势。
直到西装男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浓雾里,老头才停下来,拄着鸡毛掸子,微微喘着气。
他转过身,重新走向自己的摊位。
李青云的目光,像一把手术刀,细细地剖析着这个人。
那爷,那震东。
叶赫那拉氏的后裔。
头发已经花白,却用发蜡一丝不苟地向后梳着,即使在这样潮湿的雾气里,也没有一根乱发。
他的手很瘦,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乾乾净净,没有一丝常年干粗活留下的老茧和油污。
最引人注目的,是那双眼睛。
在昏暗的鬼市里,那双眼睛亮得吓人,像两盏探照灯,又像两把锥子。
眼神里没有落魄文人的颓唐,只有一股子,看谁都像看土鳖的,蔑视众生的傲气。
被赶走的西装男,心有不甘,在远处的人群里骂骂咧咧,声音不大,却足够刺耳。
「老东西,给脸不要脸。」
「那个破扳指,给你五千都不卖,你他妈等着饿死吧。」
那爷听到了,他只是挺了挺本就笔直的腰杆,从鼻子里,发出一声冷哼。
「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。」
他的声音不高,却字字清晰,像一颗颗小石子,砸在鬼市这潭死水里。
「那是康熙爷当年赏给我祖上的物件,卖给你这种,专倒腾假货去国外的汉奸。」
他顿了顿,一字一句道。
「脏了我的手。」
李青云的嘴角,微微上扬。
就是他了。
和前世记忆里那个宁折不弯的倔老头,一模一样。
前世,这位爷是潘家园唯一的清流,也是后来那场惊动京城的「博古斋赝品案」里,唯一敢站出来指证赵家的关键人物。
可惜,他死的太早了。
在赵家动用雷霆手段之后,这位最后的旗人,穿着他最体面的一身长衫,从京城最高的桥上,跳进了冰冷的护城河。
死的时候,手里还紧紧攥着那枚康熙扳指。
这一世,李青云不会让悲剧重演。
这种人,是真正的国士。
国士,不该死于宵小之手。
李青云迈步上前,穿过稀疏的人群,走到那爷的摊位前。
他没有说话。
只是从口袋里,掏出一根「中华」烟,用一种极其老派的手势,递了过去。
他的双手,捧着那根烟。
虎口微微张开,食指与中指并拢,将烟身夹住,恭恭敬敬地,递到那爷的面前。
这是满清遗老之间,才懂的「敬长」礼。
代表着晚辈对长辈的最高敬意。
那爷锐利的眼睛里,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。
他那张因为愤怒而紧绷的脸,线条柔和了几分,眼神里的戾气,也消散了不少。
他上上下下,仔仔细细地,打量了李青云一眼。
这个年轻人,穿着普通,但那双眼睛,深不见底。
他不像鬼市里那些倒爷,眼神里全是贪婪和算计。
也不像那些附庸风雅的凯子,眼神里透着愚蠢和虚荣。
他的眼神,很静。
静得像一口古井。
那爷迟疑了一下,还是伸出那双修长的手,接过了烟。
他没有点燃,也没有夹在耳朵上。
只是把烟,放在鼻尖,轻轻地闻了闻。
那姿态,像是在品鉴一杯陈年的普洱。
「小辈,懂规矩。」
那爷终于开口,声音沙哑,带着京城老炮儿特有的腔调。
「哪旗的?」
李青云微微一笑,摇了摇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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