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:地下黑市(1 / 2)
省城,冰城。
那是这个年代东北最繁华的地方,也是鱼龙混杂的江湖。
上一世,二叔就是在那里发迹,又在那里欠下巨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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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世,陈锋要去那里,不仅是为了卖猪宝,更是要去摸摸那个刘爷的底。
知己知彼,才能百战不殆。
……
第二天凌晨四点,天还黑着,陈锋就悄悄起了床。
没让妹妹们送,怕离别的场面太伤感。
背上那个旧帆布包,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和乾粮,陈锋推开门,走进了风雪中。
陈锋踩着积雪,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县城走去。
最早的一班去省城的火车是早上七点的,
得赶在那之前到火车站。
到了县火车站。
站台上挤满了背着大包小裹的人,有倒腾山货的,有探亲的,还有穿着军大衣的倒爷。
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味丶旱菸味和一股子说不清的汗馊味。
陈锋买了张硬座票,随着人流挤上了车。
车厢里人挤人,过道里都站满了人。
陈锋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座位,刚坐下,对面就坐下来一个戴着墨镜丶穿着皮夹克的男人。
这男人一坐下,眼神就贼溜溜地四处乱瞟,最后落在了陈锋那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上。
陈锋心里冷笑一声。
这年头,火车上的「三只手」多如牛毛。
尤其是这种去省城的车,更是各路牛鬼蛇神的聚集地。
他不动声色地把包抱在怀里,双手交叉插在袖筒里,闭目养神。
火开动了。
车厢里的温度逐渐升高,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,让人昏昏欲睡。
大概过了一个小时,车厢里的大部分人都开始打盹。
对面的皮夹克男动了。
他假装伸懒腰,手里却多了一片薄薄的刀片,极其隐蔽地向陈锋怀里的帆布包划去。
动作轻盈,熟练,一看就是个惯犯。
就在刀片即将触碰到帆布的一瞬间,陈锋原本闭着的眼睛猛地睁开。
那双眼睛里,没有一丝睡意,只有如狼一般的寒光。
「朋友,手伸得太长了吧?」
陈锋的声音不大,却像炸雷一样在皮夹克男耳边响起。
与此同时,陈锋藏在袖筒里的手如闪电般探出,一把扣住了皮夹克男的手腕。
「咔吧!」
一声脆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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