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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90章 逼易中海刘翠兰离婚!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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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行!绝对不行!他们离婚了,你让刘翠兰怎麽活?她这麽大年纪了,在四九城没有落脚的地方,这个年头回乡下去那就是逼人去死!」

「翠兰啊,真的不能离婚,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,而且咱们女人啊,就要认命……」

老聋子赶紧跳出来PUA刘翠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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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张大彪直接站了起来——

「认命?」

「不!我命由我不由天!」

「不信命就是我哪……窜台了……」

「刘大妈,假设你们离婚,确实,房子那是厂里的,你也分不到,而且你有没有工作。但租一间房子,去街道办接一点散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。」

「另外易中海在婚姻之中属于过错方,除了长期欺骗以外,他还剥夺了你的生育权,剥夺了你当母亲的权利,所以你有权利申请离婚并且分割财产。」

「虽说这个年代是男主外女主内,但婚姻生活之中,女性在家洗洗刷刷也是同样创造劳动价值。」

「所以综合起来,如果你去法院上诉,按照《婚姻法》以及妇联对妇女同志的保护与照顾,我估摸着你分得易中海6成左右的家产,是没什麽问题的。」

「王主任,我说的没错吧?」

王主任一听……

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,至于说《婚姻法》里面有没有涉及到财产分割和怎麽分割,她是不清楚的。但这个事儿道理说的通,教员不是也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吗?

凭什麽离婚妇女同志就要净身出户?

而且这事儿万一真的闹到法院那边去,而且办成了——这就相当于以后处理相似的问题,有依据了啊!

那是典型案例啊!

她们妇联的工作以后也好做多了!

她之前不是没有想过劝刘翠兰离婚的,但是离婚以后日子怎麽过,活不活得下去是个大问题。

所以很多妇女工作,还有牵扯到家庭暴力,她们也不敢搞得太大,不然妇联一走,那留下来的妇女同志该怎麽办?

那遭到的报复就更加变本加厉了,有活活把媳妇打死打残的事情都有。

谁叫媳妇把妇联叫来了,并让男人丢了面子呢。

但现在张大彪提出了一个可行方案。

所以王主任隐隐有点期待易中海和刘翠兰可以离婚,这是政绩啊!我精神上支持你!

于是她马上回答道:「大彪说的没错,这种情况法院判决刘翠兰分得6成家产的可能性很大。而且针对于这种情况,我们街道办和妇联会优先关注与照顾,可以去我们街道办的临时安置点(针对于逃荒人员),那边住的地方有,也可以在那儿工作。」

「并且如果需要的话,我们街道办也会优先给刘翠兰同志介绍相亲对象,再次组建家庭。」

众人一听——嚯?

还有这好处?

「听到王主任说了的嘛?房有财,你以后再打我,老娘就跟你离婚!」

有一个大妈直接给了旁边的男人一个大耳刮子,而那男人心虚的马上辩解道:「不敢不敢,是你打我啊,是你打我我受不了才还手的!」

他很委屈啊,被媳妇打他才还手的,万一媳妇要离婚,家里的钱还得分她一半儿多,到时候媳妇跑了钱还没了,那不是亏到姥姥家了吗?

他敢还手吗?

再也不敢了。

而其他部分大妈们眼中有了光,而男人们就……开始有点心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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