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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「情敌」来电(求收藏 求追读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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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彩铃,余承浩心里已经有了一套清晰的布局。

他为什么要在马中俊面前展露音乐才华?理由有二。

其一,他想要增加自己的筹码,让马中俊看到他的价值,愿意把更多的资源压在他身上,捧他成为一线大明星。

其二,他想借着这次音乐录制的机会,摸清行业运作的全部流程,接触合作方丶积累人脉,为自己的彩铃公司打好基础。

是的,他要自己做一家娱乐公司。

趁着彩铃这波风口正盛,把公司一步步做大丶做强丶做稳。

而公司的掌舵人,他早已选定,自然是自己的好兄弟陈树明。

现在陈树明依旧在推广网吧管理软体和外挂,一年撑死也就挣个一千多万,不仅数额有限,明年这生意就不好做了,还有一定的风险。

但彩铃不一样。

杨成刚一首《老鼠爱大米》就能赚一亿,余承浩多抄几首后世的网络热歌,收益绝对不会低于这个数。

而且合法丶乾净丶长久,他完全没有后顾之忧。

至于歌手人选,一线城市的酒吧多去探索一下,总能找到合适的,交给陈树明去筛选丶去挖掘就行。

人可以换,团队可以换,真正决定成败的,还得是歌曲本身。

这样安排下来,顺利的话不仅可以捞一笔大钱,还可以发展壮大公司,为自己五年后合约到期做好独立的准备。

听到马中俊的安排,余承浩也明白自己的提议起到了想要的作用,随即起身告别。

见余承浩即将离开,马中俊再次吩咐道:

「你要是还有其他的音乐作品,明天可以拿来公司,多录几首。」

「好的,马总。」

待余承浩带上门离开,办公室里的马中俊和赵双对视一眼,不约而同地笑了。

两人此刻心里的念头分毫不差——这一回,是真的捡到宝了。

另一边,余承浩走出马中俊的办公室,脚步没停,径直往艺人部的方向走。

今天第一次见袁荃,居然没聊几句就走了,未免太没有风度,他得赶紧找到对方好好解释下。

可等他快步走到艺人部的办公区域,却没看到袁荃的身影。

询问了身边的工作人员后才得知,对方已经离开了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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