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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章 金质对剑荣誉勋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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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问之下,之前有参加过徐州濠州等地屠城的,直接拖出去挂起来。

曾经在各地有过暴行的,也是同样处理方式。

只有偷鸡摸狗,敲诈勒索的,才有资格活下来,进入苦力营。

他们将会在苦力营中,服三年起步的劳役,最高的则是二十年。

修城池道路,修建水利设施,疏通河道,建设港口,矿山里开矿等等出大力的工作,都是这些苦力们去做。

不过他们此时的第一个任务,就是挖大坑。

一个又一个的大坑,用来掩埋元军尸骸。

尸骸实在是太多了,大坑根本不够用,只能是拼命的挖。

这也与当地环境有关系。

挖太深的话,地下的水会渗出来,只能是多挖坑。

打扫战场之后,仅仅是上缴统计的蒙兀人与色目人首级,就已经超过十一万之多。

因为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,例如沉在高邮湖中的,淹没在众多河流里的等等,至少也是数以万计。

总之,这一战给了元廷狠狠一刀,心肝脾肺肾都被砍伤。

时近正午,军眷们组成的运输队,在军士们的保护下,来到了工地。

衣服上别着一枚,高邮之战支援纪念章的马秀英,领着众人将众多铝制的大桶安置妥当。

揭开锅盖,浓郁的饭菜香味四溢而出。

「给这帮家伙吃这麽好的东西。」与马秀英堪称形影不离的蓝氏,拿着大勺子搅动「真是浪费。」

苦力们吃的,是价格最便宜的饲料。

饲料与陈粮混杂,再扔些军中淘汰下来的烂菜叶乃至于野菜,添加大量的水,撒上一大勺的盐一起煮出来,就是苦力们的饭食。

这是他们干活时候的待遇。

若是没有活干,被关在营里的时候,那就只有一天两顿的稀粥喝了。

林道这儿,可不讲什麽道德感化。

犯下罪行就要接受惩罚,既然是惩罚,那就要有惩罚的样子。

吃喝只是最基本的,以后的苦力活多的是,他们干不完。

「是挺好的。」

马秀英也是笑「这可比寻常百姓之家吃的还好。」

这年头,各地还有许多地方都在饿死人。

能有口吃的,真心是挺不错了。

苦力们上前排队,手里捧着带缺口的陶碗,有着一层垢的木碗等,排队打饭。

负责看管的军士们,则是目光警惕的盯着他们。

谁敢闹事,那只有一个下场,扔进苦力们挖的大坑里去。

军士们都带着参战勋章,军眷们则是支援勋章。

这都是他们的荣誉。

林道给予军中超高的待遇,自然也获得了军中的全力支持。

同样获得好处的军眷们,对于明王也是忠心耿耿。

就像是蓝氏,此时她的一双手上,一手戴着一枚玉镯,一手戴着林道运来发卖,回收财货的女士手表。

她的秀发上,还插着金簪,耳朵上挂着耳坠。

可哪怕如此,依旧是主动参加军眷们的各种工作。

「我家老爷,这次得了许多赏。」

打饭之馀,蓝氏也不忘与马秀英闲聊。

「我在百货商店里,买了好多水果罐头,等回去了给天爵兄弟,果儿妹子拿些去吃。」

郭天爵还处于养伤阶段,暂时还未加入红币军,自然也没有收入。

虽说之前得了一笔资助,可马秀英节俭惯了。

家里的生活水平,在军眷之中不算高。

马秀英也没客气,笑着应允下来「谢谢蓝姐姐。」

「咱们之间,用不着这麽客气。」

「对了。」蓝氏打量着马秀英空空的手腕「百货商店里的女款手表真的很好看,你也买一个呗。」

林道在高邮城内,开设了一家百货商店。

主要发卖从现代世界进口的各类小商品。

来自义乌的手表玩具,衣服鞋袜,零食糖果,日常用品等等琳琅满目。

虽说只要有钱,谁都能进去买东西,可此时高邮城内,真正的消费主力依旧是军眷们。

之前参与后勤支援工作的马秀英,也得到了数贯钱的赏赐。

买块小巧精致的手表,也是够的。

可她只是笑了笑,却并无购买的打算。

「我家老爷。」

蓝氏继续话家常「整日里待在营中忙碌,连休假都不回家。」

「这仗都打完了,怎麽更忙了。」

「军中正在大规模扩军。」马秀英整日里给各地军营送物资做饭,倒是看出了一二。

「常将军必然忙碌。」

打扫战场的时候,红巾军抓获的民夫数以十万计。

这些绝大部分都有夜盲症的民夫,在夜袭大战的那一晚基本没人跑。

经过甄别审讯,林道给他们开出了两条出路。

一个是拿着路费,各自回家去。

还有就是,加入红币军。

来自天南海北的民夫们,大都选择了加入红币军。

许多人认为,自己不可能在这战乱的世道里回到家乡。

而且就算是回去了,要不了多久又会被强征,还是自备乾粮的那种。

还有许多民夫,本身就是孤家寡人,投了大获全胜的红币军,总比给不拿自己当人看待的元廷效力要强。

只要人数足够,两万多经历过战火洗礼的红币军战兵作为骨干,很快就能拉出二十万大军来。

此时急速扩充的各部,都在进行大练兵。

待到练兵结束,就是大军四下出击,攻城略地抢地盘的时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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