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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的。”

“没人会让你不高兴。”

“真的吗?”

可是有很多人已经让我不高兴了。任皎也好,谢许也好。

“真的。”

我当时也真的被唬得一愣。

沈明真的很会骗人,我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不当没能让我妈看清他的真面目,现在连我也栽了一遭。

因为他说完就反悔了。

我说错话了。

我们一同起身去厨房看黄沛把菜做得怎么样了。三花从我身上跳下去,却缠我缠得紧。

这只可爱的小动物好像很喜欢我,它贴着我的脚踝躺了下去,翻出了半个肚皮,然后利索一转,在地上打了个滚。

我看得高兴,我拽了拽沈明的袖口,我想让他来看。我说:

“沈信华,你来看看它。”

第24章 24.我所知道的他

明明很多人都在叫他华哥,但我不能叫他沈信华。我可以叫他爸爸、哥哥,叫他沈明,但我不能叫他原名。

他把我带到他成长的地方来,好像只是顺手的事。或许有一瞬间他想把我带进他的世界,想如我所愿让我了解他,但他后悔了。

或者说我的话启发了他什么,他发现有的事终究是要面对的。

那天的晚饭味同嚼蜡。无论我说什么样的话题沈明都心不在焉,他早早地回房间,而我却有了意外的收获。

我听黄沛讲沈明以前的故事。我听了很久,再加上我合理的推测和想象力,我几乎能复盘他的前半生了。

时间回到十年前。

十年前沈信华跟我一样大,那时候的他还是表里如一,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,他看样子是什么,他就是什么。于是,他看上去是个清苦的学生,就把洗到发黄的白衬衫褪下来,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赚的钱给自己换了身行头。他看样子除了读书什么也不会,不知道MP3和街机,他就去买、去学,最后他比大部分人都懂得多,学一门会一门,能唬住外行。

他在大学被评了四年的学年风云人物。他刚入学时的朋友曾经见过他指哪问哪的模样,但看着他变得光彩夺目,只觉得那只是些无关紧要的插曲。他成功的样子已经深入人心了,也就无人在意他最初的模样。更何况他也不需要人在意。

他觉得他重活了一次,或者说他前十八年的日子都像浑浑噩噩的梦,过往是深灰色的面纱捂住他的口鼻——他在窒息中度日如年,他这才活了过来。

但他还是撇不开,原生家庭和月村人的劣根性就像盘旋在他头顶的秃鹫,在光鲜亮丽的人中一眼就识出了他是那块腐肉。他的亲戚邻里们表面上为他自豪,实则谁盼不得他好,巴不得他飞多高就摔多惨,他的弟弟还要拽着他的腿,巴不得他落下来,摁回泥沼里。他讨厌月村,暴雨季涨起的河水总能把他们家淹了,他挽着裤腿赤着脚,拿着铁盆把水往外舀;那儿有在农忙时做不完的农活;那儿的人目光短浅、知识浅薄,他们以他家庭发生的变故与痛苦为笑料,他们并不恨他,甚至不在乎他,他们只需要茶余饭后的谈资。于是,他每天入睡都害怕睁眼时所拥有的一切都变成了回不去的梦境,他抬头,还是谷仓的顶,野犬一刻也不停地狂吠着。

他们叫他,沈信华。挺好听的名字,他爸起的,跑了五公里找隔壁村唯一的教师借了本字典,一页一页地挑着字。

所以改掉的时候,他有一瞬间的犹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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