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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7章 新专!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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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6章 新专!

清晨醒来时,有些隐隐约约的头痛。

林见鹿自知自己最近这几天里从港港出发,一路辗转往阿美利加飞,作息什麽的,实在是一塌糊涂,所以有点不确定睡了有多久。

有心想去床头柜上抓过手表来看看,才刚一动,身边的俞飞泓就哼唧一声,一下子就抱得更紧了——身体的感知慢慢恢复,这才渐渐意识到,自己正处在脂粉窝里,一左一右两个,几乎完美地把自己卡在中间。

两条丰腻的大长腿,左边一条丶右边一条,就那么正好地搭在自己两条腿上。两条滑软的胳膊,一条搭在锁骨下方,差一点儿就要锁喉,还有一条则落在胸口下方——嗯,还好了,没被俞飞泓趴一夜。

都睡得正香。

房间里自然是漆黑一片,但窗帘没有丝毫的透光,可见天应该还没亮。

「唔……」

以一种很隐蔽的姿势,勉强算是伸了个懒腰。

还好,感觉上精神已经饱足,应该还是睡够了的,于是就决定不再赖床,直接起来——把这边的搂过来,亲一口,又把那边的搂过来,也亲一口,两个人都有反应,腻腻地哼唧了几声,然后又各自睡去。

嗯,昨天晚上还是稍微费了点精神的,主要是一开始俞飞泓有点小抗拒。

但其实,真的玩起来,到后来她反倒要比王组贤嗨皮得多。

至于王组贤,别看她一贯以来给人的印象,总是偏冷艳一些的,尽管长了一双相当勾魂的狐狸眼,给人的感觉却并不狐媚或娇软,甚至在阿美利加红起来之后,连这边的娱乐圈丶时尚圈,也认为她身上有一种东方女性少见的现代独立气质——但其实,她却一贯都是最乖的那一挂,当初很容易地就被林见鹿拉进了关芝琳和梁泳琪中间,反倒林清霞,是后来再后来了。

而俞飞泓就比王组贤要更矫情丶更清高一点——但是,借用后世的一句话,她其实也更反差一点。

从两具温软滑腻的身体中间抽身丶钻出被窝,洗漱丶蹲坑,然后拉开衣柜,简单穿了一身运动服,转身就上了三楼的天台——出乎意料,居然下起雨来了。

三楼有个100平左右的大休息室,一半可以封闭,另一半则是半敞开式,再外面则是硕大的天台,有环绕整个天台的120米跑步道,尽头处有直升机停机坪。

林见鹿本来是想上来跑步的。

推开休息室的门走出去,没有开灯,远处是曼哈顿的夜空,透着一抹浮亮,雨丝连绵不绝落下,远远近近的大厦里,还有的是彻夜未熄的灯光,朦胧夜雨中,警笛声从不知道哪个方位传来,响彻夜空——嗯,一瞬间就觉得,这很纽约。

神马哥谭,神马罪恶之城,那都不是创作,是特麽写实。

林见鹿笑了笑,仰头看了看这不大不小的雨,直接迈步就跑入了雨中——雨中跑步,别有一番感觉。

结果跑完步冲个澡,才想起来回去卧室拿手表,顺势看了一眼,居然还不到四点——草!才睡了满打满算不到三个小时!

…………

深夜,一个人坐进了书房。

打开一直以来都基本随身携带的密码箱,掏出几个大本子来,开始翻检。

嗯,答应了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,今年至少要先录一首单曲出来,但其实选曲已经不止局限于什麽单曲不单曲了,要选就把下张专辑选出来。

还是暂定十五首好了。

摇滚丶说唱丶R&B丶成人抒情丶青少年流行丶电子舞曲……最基本的几个类别,还是老规矩,都要照顾到,只不过实在是不记得它们当初的成绩表现了,只能是像第一张专辑那样,完全凭藉着自己的喜好来选——不过,能在2013年之后传到自己这样一个中国人的耳朵里的,是肯定都红过的就是了。

啊……《Crawling》,林肯公园出道了没有啊?这首歌被创作出来没有?

算了,这首歌喜欢是真的蛮喜欢,但是太撕裂感了,自己的上张专辑选曲,貌似曲风混杂,但其实经过细心的调整的,在整个的唱腔上来说,还是有过一丢丢的小统一,这首歌如果拿进来,就有点「突破」了。

嗯,备选吧!

啊,《Thank-You》,特别暖的一首小歌,应该也是还没有上市发行,上辈子一直都好喜欢,甚至埃米纳姆利用这首歌做的二创,也特别有意思。

对,如果做《Thank-You》,那麽就还可以自己搞二创,再把《Stan》做出来。

另外的话,如果自己告诉某个女孩子,这首歌是为她写的,唱给她听,Emmmm……至少是像苏菲·玛索这种文艺女青年,大概是扛不住的。

想到这里,林见鹿不由得挑了挑眉毛——草,老子过去好像还从来都没用写歌这个事儿泡过妞,好蠢啊!这玩意儿对女孩子的杀伤力,可是强大之极的!

不过再想想,老子哪里泡过妞啊,不都是被人家泡!

就一个小姨太,勉强算是自己泡到手的好了,但其实也是半推半就,那时候的小姨太,连一句小调戏都扛不住,满脸通红,现在的小姨太,已经能光着屁股在自己身前自由来去,还很感兴趣地问,听说你在港港有一张特别大的床,你经常跟林清霞丶关芝琳丶梁泳琪你们好几个人一张床上睡——就算床够大,那麽多人一起睡,能舒服吗?

嗯,埃米纳姆,好吧,《Rap-God》。

听说过去的一年里,阿美利加这边的说唱圈子,只要聊到自己,聊到《Lose-Yourself》,就会严重撕裂,一半对自己顶礼膜拜,一半对自己嗤之以鼻。

所以,要是把这首歌再录出来呢?

说唱之神,哈……

哦,对了,这首歌的开头的那段独白,好像是用了《V字仇杀队》的台词?记不太清楚了,当初应该还特意搜索过,却也照样不记得是用了原版台词,还是姆爷模仿那个风格写的台词了,不过,好像也无所谓,因为《V字仇杀队》应该还没上映,不,别说上映,估计连筹划阶段都还没开始呢!

印象中,那大约是快到2010年的电影了?

算了,实在想不起来了。

嗯,《Sold-Out》也不错。

对了,林肯公园的《In-The-End》还是可以用的,不那麽撕裂。

梦龙乐队,《Bones》很好,《Natural》也很好——薅吧,薅完了,他们这些天才,肯定会有更优秀丶更出色的作品拿出来!

《Price-Tag》这首歌,超捧女孩子,但暂时,在阿美利加这边,就还没有一个需要让自己那麽去捧她的——嗯,忽然就又想到了小甜甜,嘿,原来出道前的小甜甜是那麽一个土妞的形象!但她不需要自己捧,人家自己也会红的,而且是爆红,麦当娜之后,一个真正的全球偶像。

《Low》很好,加入。

《Worth-It》也比较能捧女孩子啊!

跟《Price-Tag》差不多,像这一类的作品,如果自己愿意以全球流行天王的身份去带丶去硬捧,基本上能做到一首歌就让她红遍全球了吧?

三场走秀捧红一个王组贤,一部MV捧红一个俞飞泓,就这,她们还全都是中国人,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,红了也只能勉强去挤时尚的赛道,而且愿意合作的品牌方,也大多都是看中对方身上代表的东方元素,有着借她们来丰富自己的全球代言形象的意思——这要是换个洋妞,还不更是一捧一个准!

一首歌够她们吃名气吃一辈子那种!

嗯,《I-See-Fire》特别好,而且特别有那种氛围感,这要是有什麽欧美的史诗电影找我写歌就好了,咦,对了,《魔戒》开拍了没?

不过不开拍好像也无所谓,我是《魔戒》的读者啊,我看的是书,我是写给这部小说的就是了,宾果,就这麽定了!

《The-Phoenix》,这首歌好,用了。

啊,我居然还特意把《Radio》这首歌抄下来过吗?不过再想想,歌其实还是蛮好的,算不得有多惊艳,但副歌阶段的抓耳,就毕竟是曾经在二十多年后的那个快节奏时代也杀出来过的,其实很牛。

短了点儿,抻到三分半到四分钟,倒是很不错。

《It’s-My-Life》很棒,恍惚记得,这首歌倒是比较早发行的了,不过再想想,无所谓,虽然欧美这边因为市场大丶吃得饱的缘故,一张专辑的创作周期往往偏长,但接触日久就明白了,倒也不必把他们过于的神话了,大家都是搞定一张专辑,就忙着赚钱丶巡演丶喝酒丶嗑丶泡妞去了,要等喧嚣退去,这才会再次回归音乐创作,再捣鼓下张专辑——尤其摇滚圈和说唱圈!

所以,嗯,回头闲聊的时候,问问邦乔维乐队上张专辑是什麽时候出的,大概就能猜出来,这首歌是不是已经被创作出来了——一年之内绝无可能,两年左右就有小风险会撞车,三年以上就放弃。

啊,终于到了贾斯丁比伯的专区了,这个要选一到两首……

《Love-Yourself》?

还是《What -Do -You -Mean?》?

…………

门忽然被咔哒一声推开。

某人探头看进来,于是林见鹿停下了手里的吉他——书房里也有钢琴,巨贵,但林见鹿自认自己钢琴弹得不算太好,远不如吉他的技术,所以很多时候都更愿意选吉他——是俞飞泓,「醒了?还是我吵到你们了?」

她摇摇头,推开门进来,「隔音很好,在卧室里根本听不见,走近点丶快到门口才能听到一点点……在写新歌?」

她身上批了件薄如轻纱的睡衣,里面居然什麽都没穿,昨晚睡的时候什麽样子,现在就什麽样子——林见鹿失笑,放下吉他站起身来,冲她展开了双臂。

她快步过来,被林见鹿一把抱住,脑袋埋进她耳后的头发里,深深地吸了口气,亲了一口,松开,她又问:「在写新歌?」

林见鹿点了点头,「差不多搞定了,之前也一直都在写,攒呗,不知不觉就攒够一张专辑了!」——她笑着,抬手,满眼爱慕地摸了摸林见鹿的脸,「我还以为你现在又是买电视台,又是拍电影的,已经不写歌了呢!」

林见鹿大言不惭,「嘁,写歌对我来说,是很难的事情吗?」

俞飞泓闻言不由得就笑起来,满眼迷恋。

抬起手腕看看时间,居然已经快七点了,「哦,你们也该起床了!」

俞飞泓又笑,「其实已经晚了!最近都要跑步,做各种训练,六点半就该起床!」,又笑着埋怨,「谁让你晚上非要那麽折腾!耽误事儿!」

林见鹿笑,捧起她的小脸儿又亲一口,「要不要再折腾一下?」

她愣了一下,满脸惊讶,伸手摸了一下,越发惊愕,「大哥!你真的假的?昨天晚上刚刚……」

十几分钟之后,当王组贤推开门时,就看到了俞飞泓趴到钢琴上的一幕,让她不由得啼笑皆非,少见地开口嘲讽,「喂,你的矜持呢?」

俞飞泓一边憋了好几秒,才抓住一个缓冲的间隙,勉强喊,「关上门!」

…………

一整天都带着一丢丢的小小头痛。

主要是最近的作息实在有点混乱,身体强如林见鹿也没办法,只能等身体的生物钟调节到纽约模式才好些——睡不够,才会头痛。

但是问题不大。

见面,客套,签字,握手,拍照。

完全不影响工作。

一天就搞定了两家的签约,到了第二天,又见到了宝马的全球营销总监,当着无数的摄像机和照相机,签下了另外一份大合同。

四份了,仅仅只是今年可以入手的硬性的代言费,就已经高达5600万米刀!

然后,嗯,进摄影棚。

硬照要拍,后续还有GG片也要拍。

玛丽亚·凯莉几乎每天都要打电话来,不接又不好,接吧她又老是换着花样的示爱,聊起来就没个完,叫林见鹿也是多少有些头疼,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——原来当一个堂堂DIVA真的放下身段来追求男人,竟也会那麽豁得出去,那麽赤裸裸,那麽卑微,且那麽肉麻。

林见鹿其实不介意跟前世那麽喜欢的DIVA打个友谊炮,又更何况还是身材颜值仍处在绝对巅峰的超级花蝴蝶,他也早已不需要在意汤米·摩图拉的影响力,以及是否会对自己有恨意之类的——他已经彻底失势了,而且经由他现在这样子死缠烂打想多拿赔偿的一出闹出来,接下来估计不会有什麽公司还愿意聘用他。

简单说,他的职业生涯结束了。

他自己肯定也明白,但是站到他的角度想一想,两三亿米刀一旦到手,还要什麽职业生涯——混吃等死几辈子都够了!

但没了职业生涯,他充其量就是个富家翁而已了。

反倒是蛮可惜,离婚了,要是没离婚,DIVA还能加点夫目前的分。

苏菲·玛索又主动打来过一次电话,听到林见鹿似乎在摄影棚,感觉到他很忙,说话语速就下意识地开始变快,还是英语,却又一下子就带了点法语的飘摇味道,反倒让她一下子就平添许多风情——她的试镜失败了,但最近又打算去参加《007》的试镜,竞争一下邦女郎。

电话挂断前,这位被誉为法兰西玫瑰的大美女,既委婉又直接地表示,那天虽然是一次仓促的相遇,但是林见鹿的风度丶气质,都让她沉迷不已,并且表示,如果哪天能够跟林见鹿一起吃饭,她会感觉很荣幸。

嗯,咱也不知道对于她丶对于欧美这边来说,这算不算倒追了。

反正,比起当初排练时候的查理兹·塞隆,她这表现,其实还要更主动了些,但比之DIVA玛利亚·凯莉,她就又显得太过含蓄了。

期间还接到港港那边打来的电话,林见鹿人在纽约,忽然就在湾湾和港港,又上了一轮娱乐版头条——叶泉真最近在湾湾的一次采访中,忽然自爆她其实对女孩子更感兴趣,这本来已经多少有点炸裂,但她咖位一般,最近不怎麽红,充其量也就算是个博出位的标新立异的话题而已,结果,这位话说一半的时候,忽然就话锋一转,对媒体坦白承认,「只有林见鹿那种,会让我愿意做回女孩子!」

嗯,一天之内,湾湾的媒体圈子就炸了。

第二天,港港的各路媒体就开始大规模跟上,报导她的这番言行。

而林见鹿则是完全莫名其妙的,就又直接窜上了头条——施楠生无奈地打电话过来道歉,讲那个女孩子快要失控了,她都有点后悔当初特意带着她向林见鹿求助。不过又还是婉转地解释,她其实很崇拜你,另外有点心直口快,大概率并不是要故意炒作什麽,因为她最近根本就没有作品……巴拉巴拉!

嗯,又能说些什麽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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