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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孟德尔的豌豆:种瓜得瓜的秘密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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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遗传学的指导下,第一批定向培育的「大秦重挽马」胚胎,在母马的肚子里悄然孕育。

虽然它们出生还需要时间,但蒙恬看着那些严谨的数据表格,第一次感觉到,原来生孩子(马)这事儿,也是可以算出来的。

科学的浪潮,总是会拍打到一些奇怪的角落。

自从听了「显性隐性」和「遗传因子」的理论后,赵高就陷入了一种深深的焦虑。

赵府,书房。

赵高对着镜子,看着自己那张虽然不再年轻丶但依然保养得宜(全是胶原蛋白)的脸,又摸了摸自己那颗据说很聪明的脑袋。

「咱家这麽聪明,这麽会赚钱,这麽会伺候人……」赵高自言自语,「这优秀的『因子』,若是断了,岂不是大秦的损失?天下的损失?」

他想起了王建国说的话:「把好的因子拼在一起,把坏的因子踢出去。」

「若是咱家能有个后代,再找个漂亮的公主配一下,那生出来的孩子,岂不是又聪明又好看,还能当大官?」赵高越想越美,嘴角流出了口水。

但他很快意识到一个严峻的问题。

他是宦官。

物理上的残缺,是任何生物学理论都无法弥补的硬伤。

「不行!咱家不甘心!」

赵高一咬牙,跑去找王建国。

科学院实验室里,王建国正在显微镜下观察花粉。

「国师!救命啊!」赵高扑通一声跪下,把王建国吓了一跳。

「赵侯爷,怎麽了?股票又跌了?」

「不!是比钱还大的事!」赵高拉着王建国的袖子,「国师,您既然能让豌豆生豌豆,让马生马,那能不能……能不能帮帮奴婢?」

王建国一脸懵逼:「帮你什麽?帮你生孩子?」

「对啊!」赵高眼泪汪汪,「奴婢虽然……那个……身子不方便,但奴婢的『气』还在啊!有没有那种……不用那个……就能生的法子?比如像神话里那样,感应受孕?或者用奴婢的一滴血,变出个孩子?」

王建国看着赵高,眼神变得极其复杂。

这老太监,居然想到了「克隆」技术?

「赵侯爷,」王建国叹了口气,拍了拍赵高的肩膀,「你的想法很超前。在两千年后,或许真的可以用你的一根头发造出一个你。但是现在……」

「现在怎麽样?」赵高满怀希望。

「现在,遗传学的第一定律就是——有性繁殖必须要有『性』。」王建国无情地戳破了他的幻想,「而且,就算有了孩子,聪明这种东西,属于『多基因控制』的复杂性状,还得看环境,看教育。并不是你聪明,孩子就一定聪明。」

「再说了,」王建国补了一刀,「你的聪明,大部分是『后天习得』的生存智慧(奸诈),这玩意儿……不遗传。」

赵高愣住了。

如同一道晴天霹雳打在头顶。

「不……不遗传?」赵高瘫坐在地上,面如死灰,「那咱家这满腹的经纶(坏水),这泼天的富贵,这……这一身炼胶丶炼油的绝技,以后传给谁啊?」

「传给徒弟呗。」王建国安慰道,「科学的传承,靠的是书本和教育,不是血缘。孔子也没靠儿子传道啊,靠的是三千弟子。」

赵高眨巴着眼睛,似乎在消化这句话。

「徒弟……」

他想起了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弟弟赵成,还有那一帮只会拍马屁的乾儿子。

「罢了罢了。」赵高从地上爬起来,拍了拍屁股上的土,一脸萧索,「看来咱家这优秀的基因,注定是这世间的绝响了。这就是天妒英才啊!」

说完,他迈着悲壮的步伐走了出去,背影看起来像是一个孤独的艺术家。

王建国看着他的背影,忍不住摇了摇头:「这老太监,戏真多。」

秋天到了。

皇家试验田里,第一批经过遗传改良的小麦和水稻获得了丰收。虽然产量还没有达到后世那种恐怖的程度,但比以前足足提高了两成。

而在另一块地里,一种来自新大陆的作物——玉米,也结出了金黄的棒子。这是徐福第二次出海带回来的(虽然他还没找到美洲,但在某些岛屿上通过贸易换到了种子)。

嬴政站在玉米地里,剥开一个棒子,看着那排列整齐丶金光闪闪的颗粒。

「像牙齿。」嬴政评价道。

「陛下,这是『玉蜀黍』。」王建国介绍道,「它的产量极高,耐旱耐贫瘠。而且,它非常适合做遗传实验。它的花粉多,变异快。」

嬴政掰下一粒生玉米放进嘴里嚼了嚼,一股甜甜的浆液流出。

「甜的。」

嬴政看着这一望无际的庄稼,突然问道:

「建国,如果按照那个孟德尔的道理,朕的江山,是不是也像这庄稼一样?」

「陛下何意?」

「朕是始皇帝。朕希望大秦万世。但朕的子孙,真的能一代比一代强吗?」嬴政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忧虑,「若是像那些劣等豌豆一样,隔代就出了个『皱皮』的(昏君),大秦岂不是完了?」

这是一个千古难题。封建王朝的「家天下」,最大的bug就是皇位继承人的基因抽奖。

王建国沉默了片刻。

他不能直接说「你儿子胡亥就是个极品皱皮豆」。

「陛下,」王建国斟酌着词句,「遗传学告诉我们要『优选优育』。但对于治国来说,血统只是一部分。更重要的是——环境。」

「就算是最好的良种,种在盐硷地里,也长不出好庄稼。就算是普通的种子,若是有肥沃的土壤丶充足的阳光雨露,也能结出硕果。」

「大秦的制度,就是土壤。大秦的法律,就是阳光。只要制度好,哪怕继任者不是天才,只要他守规矩,大秦这架机器就能运转下去。」

「反之,若是制度烂了,就算是神仙下凡,也救不了。」

嬴政听完,久久没有说话。

他看着手中的玉米,似乎悟到了什麽。

「土壤……」嬴政喃喃自语,「朕修法度,书同文,车同轨,不就是为了把这片土地,改成最好的良田吗?」

「只要田好,长什麽庄稼,朕管不了那麽远。但至少,朕要把这地基打得比石头还硬。」

尾声:生命的礼赞

夕阳西下,给金黄的田野镀上了一层圣光。

农学院的学生们终于数完了最后一颗豌豆,欢呼着冲向食堂(虽然今晚的菜还是豌豆)。

马场里,那匹刚刚被选中的「种马王」发出了嘹亮的嘶鸣,它将把强壮的基因播撒下去,孕育出未来横扫亚欧大陆的铁骑。

赵高虽然还在为「绝后」而伤感,但他很快就找到了新的乐趣——他开始研究如何给自己的宠物狗配种,试图培育出一种「长得像狮子丶听话像兔子」的新品种(后来成了大秦贵妇圈的爆款)。

而在御书房的灯光下,嬴政在那本《大秦农业发展纲要》上,重重地批下了一行字:

「知天命,而改天命。此乃大秦之道。」

遗传学,这把解开生命密码的钥匙,虽然现在只是用来数豌豆和配马,但它已经在古人的心中,种下了一颗关于「规律」和「掌控」的种子。

这颗种子,终将长成参天大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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